八省(区、市)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到京共商戒毒协同发展工作

2024-06-14 14:28 来源: 中国禁毒网

   5月21日,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省际警务交流协作(二组)暨京津冀戒毒工作协同发展联席会在京召开。来自云南、吉林、安徽、湖北、宁夏、天津、河北、北京等8省(区、市)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共商戒毒协同发展工作。

  北京市戒毒管理局作为此次会议的承办方,按照司法部积极融入禁毒工作大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推进“一体两翼”工作格局的部署,抢抓发展机遇、努力开拓创新,以“五个深化融合”为抓手,在党建、安全、戒治、法治、队伍建设等方面不断加强融合共建,为加快推动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新力量。

  会上,上年度轮值单位云南省戒毒管理局与本年度轮值单位北京市戒毒管理局进行了轮值交旗仪式。八省(区、市)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主要负责人围绕深化省际警务交流合作深入进行研讨交流,并观看了各省(区、市)的安全管理技术应用优秀成果展播。各地专家和业务骨干围绕安全管理经验及技术应用进行了专场交流,北京局分享介绍了《评估量表在戒毒人员风险识别中的应用》,全面展示了风险识别的技术和方法。参会成员单位现场签订了《2024年度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省际警务交流协作(二组)暨京津冀戒毒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下一步各地将更加主动融入司法行政工作全局,在党建、安全、戒治、法治、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加强交流合作,促进政策对接、实现资源融通、共享发展成果,着力打造省际警务交流协作新标杆。

  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局长对省际警务交流协作(二组)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就各地进一步做好省际警务交流协作机制各项工作提出三点期望: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二要突出重点,聚焦难点,确保警务交流协作走深走实;三要加强统筹,密切协同,推动警务交流开创新局面。

  据了解,2023年2月,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省际警务交流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将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分成5个组,每组6至7个成员,由各省戒毒局依次轮值,轮值期限为一年,轮值期间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筹办、警务交流合作、场所交叉互查等事宜。其中,第二组成员包括云南、北京、吉林、安徽、湖北、宁夏6省(区、市)。去年二组的轮值省份是云南,2023年5月二组首次联席会议在云南德宏州召开,今年在北京召开。


责任编辑: 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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