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不运乘客运毒品!

2020-12-29 11:01 来源: 中国禁毒网

  “我是从一个出租车司机那里拿的货。” 2018年3月5日,在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办案区询问室里,吸毒人员张某的一句话引起了民警的警觉。随后,民警循线追踪,发现该案的背后还隐藏着一个巨大的地下贩毒网络。

  经过2个月的深度经营,并在荆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当地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特大贩卖毒品案件,抓获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14名,涉案毒品11.7公斤,现场收缴毒品3.3公斤,扣押作案车辆5辆。

  2020年底,该案终审判决完毕,其中3名骨干成员被判处死缓。

  雇出租车司机运送毒品

  阿强(男,36岁,掇刀人)是一名吸毒者,为了以贩养吸,他从2017年11月开始贩卖毒品。开始他只是零星贩卖,不久阿强认识了出租车司机李某(男,33岁,东宝人)。之后,每隔一两天,阿强就与李某联系,让其帮忙送货,地点基本都在城区内,送货的车费根据距离的远近在30-50元左右。

  “你愿不愿意帮我每天送东西,每天400元?”2018年3月,阿强跟李某说,每天无论送没送货,都会给400元车费,相当于开工资。面对金钱的诱惑,李某答应了。

  阿强物色了出租车司机李某为其在本地送货后,又物色一个为其到外地进货的人,而出租车司机陈某(男,31岁,东宝人)成为了这个合适人选。

  夫妻俩一同走上贩毒道路

  2018年3月,阿强的妻子顾某(女,化名)听到阿强在打电话,让对方不要催,还问要几个红的,几个白的,并说马上送过去。当顾某准备问阿强时,他走得急,没有说。阿强回来后对顾某说,他干的是不好的事,让她不要管,知道得越少越好。这时,顾某猜测阿强很有可能是在贩卖毒品。期间,她劝过他不要贩毒,但他没有听。

  5月23日清晨,根据嫌疑人提供的线索,警方又抓获与孔某共同贩运毒品的彭某(男,34岁,荆州人)和3名吸毒人员。

  经公安机关查明:阿强、李某、陈某、顾某共贩卖运输毒品9.1公斤,孔某、彭某共贩卖、运输毒品2.6公斤。

  2019年12月,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阿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孔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彭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顾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20年元月,其中一名主犯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二审宣判,维持原判。

  该毒贩团伙被摧毁后,警方又顺藤摸瓜,一年多来,先后抓获涉毒人员40余名。


责任编辑: 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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