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恶多端!

2021-12-16 15:43 来源: 中国禁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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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1日,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裴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罪和吴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裴某、吴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称,2009年左右,被告人裴某、吴某结识“鹏辉帮”组织成员王某(已判决)等人后,明知“鹏辉帮”系黑社会性质组织,仍参加并接受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实施贩卖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系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一般参加者。2013年至2014期间,被告人裴某、吴某累计贩卖毒品16次。

  另查明,被告人裴某先后7次提供毒品氯胺酮供“鹏辉帮”成员多人吸食。被告人裴某、吴某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发展、生活秩序,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由于案情较为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去年10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裴某、吴某参加的“鹏辉帮”石某进、王某等51人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多项罪名,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到25年不等刑期,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到数额不等罚金以及其他附加刑。‍ 

责任编辑: 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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