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菜”见不得光?无人机爱好者的一个发现惊动了警方……
4月18日,浙江温州瓯海
市民胡先生的一件影像作品
竟让他收获了“禁毒卫士”证书
咋回事?
胡先生是一名摄影爱好者
几年前接触到无人机摄像技术
在取得无人机驾驶资质后
经常在闲暇时拍摄家乡的景色风光
4月14日早上
胡先生来到某田间拍摄田园春色
回家整理素材后发现
种植着各类蔬菜的田野生机盎然
田中却有个小区域被蓄意遮挡
随着镜头的挪近
以及自己的生活常识
他发现了疑似罂粟的植物
于是果断将线索举报给了警方
接到报警后
瓯海公安分局
潘桥派出所民警陈桂立即来到现场
远远就看到菜地中间
有一块绿色网布搭起的“小帐篷”
与周边环境显得格格不入
民警凑近发现“小帐篷”下
藏着几株生长期的罂粟花
经过进一步调查
民警找到了这块田的主人曹某某
曹某某表示自己身上有顽疾
经常疼痛不已
听别人介绍说罂粟有治疼痛的特效
便通过远房亲戚找来了几颗种子
因为担心被人发现
曹某某便找来木杆、披上绿色网布
搭了一个“小帐篷”掩人耳目
民警对曹某某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现场宣传了罂粟的危害
曹某某当场认识到了错误
主动配合民警铲除了罂粟
经现场清点,共铲除罂粟4株
目前,曹某某已被瓯海警方
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相关原植物也全部被收缴
近年来
潘桥派出所和潘桥街道
出台了多项禁种铲毒奖励措施
为了表扬胡先生积极参与禁毒工作
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警方提醒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切勿以身试法
相关链接:
文章排行
- v 清源街道禁种铲毒踏查宣传活动
- v 禁毒宣进农贸 共筑无毒圈
- v 村民在葡萄地种256株罂粟被拘15日 警方:举报有奖
- v 吸食打火机气体成瘾?警惕致命危险
- v 非法贩卖“笑气” ,三嫌疑人被刑拘
- v 老汉误种“毒菜”,主动上报
- v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禁毒宣传活动
- v 禁毒宣传进农村 防毒意识入人心
- v 巾帼匠心嵌螺钿 禁毒非遗迎三八
- v 爱心义卖上的特殊摊位
- v 出狱后不思悔改 嫌疑人贩卖“笑气”再被抓!
- v 开学第一课 禁毒宣传进校园
- v 化装侦查助破大案 特别“年货”送到家
- v 网友相约“嗑药”第一次感受到死亡
- v 药物滥用自残自杀 妈妈无奈将女儿送进精神病院
- v 新春大集暨北京中轴线文化探访
- v 外卖小哥助力禁毒 平安幸福送入万家
- v 禁毒宣传不停歇 平安无毒迎新春
- v 警民齐心同宣传 守正创新护安宁
- v 网约车成“运毒车”?警方:一窝端!
- v 在屋顶私种罂粟10余株,依法严惩!
- v 让宪法走进你我 让禁毒深入人心
- v 禁毒防艾齐步走 共创美好生活
- v 种下“禁毒防艾”的种子
- v 参与禁毒斗争 构建和谐社会
- v 唯“毒”不种 共筑和谐乡村
- v 东城东花市禁毒宣传进社区活动
- v 禁毒宣传进企业 共筑无毒防护墙
- v 普法宣传进广场 法治文化润民心
- v 禁毒培训进商场 织牢防毒安全网
推荐文章
热门标签
网站地址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