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

2024-11-11 16:21 来源:

 

0712

1839年7月12日

林则徐派员查办林维喜案,并为此邀请伯驾和袁德辉等人选译《各国律例》,供参考。
注:“林维喜案”——1839年7月7日,驻泊于香港的英国水兵在九乡尖沙咀向乡人强要酒喝,并酗酒行凶,用棍棒殴打当地居民,其中农民林维喜因伤重于次日身死。案发后,钦差大臣、湖广总督林则徐严令义律交出凶犯抵罪。义律拒交凶犯,又公然侵犯中国法律主权,在一艘英国船上自行开庭审判,对凶手5人仅处以3至6个月的监禁和60至80元的罚金。此案激起了当地群众极大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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