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联动推动后续照管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融合发展

2018-10-25 00:00 来源: 中国禁毒网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戒毒康复执行工作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续照管工作,落实融合发展的工作要求,促进全市禁毒、戒毒工作科学发展。近日,宿迁市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融合发展的通知》(宿司[2018]28号),进一步推动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与社区戒毒康复融合发展。《通知》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后续照管和社区康复相辅相成,加强后续照管与社区康复工作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社区康复刚性管理和后续照管柔性服务的优势,互为补充,密切配合,及时掌握照管对象的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有利于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切实提高管理教育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把握工作要求,完善融合发展机制根据《通知》精神,各地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要建立合作机制,明确共享内容和依法共同管理,努力避免条线思维,强化融合发展理念,积极主动整合行政资源,建立戒毒康复指导和帮扶救助服务相结合的工作体系,有效解决社区康复管不到、后续照管做不到,避免出现有些工作无人做、有些工作重复做的问题,努力实现1+1>2的社会管理效能,促进特殊人群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各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及基层服务站在具体工作中结合自身职责要求,既要协作配合,更要侧重分工、避免重复,综合施策、提升效能。在推动融合的过程中,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侧重于后续照管对象的管控检测、跟踪教育;后续照管服务站侧重于后续照管对象的提醒引导、帮扶服务。在推进融合的过程中,县(区)工作站要主动对接禁毒办,重点协调和指导基层后续照管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融合发展,协助解决运行机制、工作机制和综合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各地要及时将工作要求传达到位,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并完善会商机制,同时,要按照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互帮共赢的思路,结合《通知》的基本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后续照管与社区康复融合发展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 张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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